关于开展2008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

2008-06-11 02:16:20 作者:admin 来源:高淳信息网 浏览次数:0 网友评论 0

摘要:根据省、市部署,结合本县实际,今年全县开展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非煤矿山、道路交通、民用爆破器材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、水上交通和道路运输、建筑施工、燃气、特种设备、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。
摘要: 根据省、市部署,结合本县实际,今年全县开展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非煤矿山、道路交通、民用爆破器材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、水上交通和道路运输、建筑施工、燃气、特种设备、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分工安排(一)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: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,县工商局、质监局、商务局、公安消防大队及各镇、各有关部门配合。(二)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:由县烟花办牵头负责,县安监局、工商局、质监局、公安局、商务局及各镇、各有关部门配合。(三)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: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,县工商局、国土局、公安局、中小企业局及各镇、各有关部门配合。(四)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:由县公安局(交警大队)牵头负责,县交通局、建设局、水务局及各镇、各有关部门配合。(五)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: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,县商务局、国土局及有关镇、部门配合。(六)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:由县公安局(消防大队)牵头负责,县文化局、商务局、卫生局、教育局、旅游局、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及各镇配合。(七)水上交通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:由县交通局(含地方海事处)牵头负责,县公安局及有关镇、部门配合。(八)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:由县建工局牵头负责,各镇及有关部门配合。(九)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:由县建设局牵头负责,县质监局和有关镇、部门配合。(十)特种设备的安全专项整治: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负责,有关镇和部门配合。(十一)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:由县水务局牵头负责,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及各镇配合。(十二)中小学生上、放学途中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:由县教育局牵头,县安监局、公安局、交通局等部门及各镇配合。 各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、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。二、整治重点(一)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:要结合全县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开展,认真抓好许可证的审查、颁证工作,严格市场准入,凡是未依法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化工生产企业,一律停产整顿,整改无望的坚决关闭。 (二)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:加强对销售、储存、运输等环节的联合执法检查,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,查处非法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、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。(三)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: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》等有关要求,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,抓好非煤矿山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,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停产整顿。(四)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:要进一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,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章行为,形成依法严管的高压态势。(五)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:加强经营、使用单位的民用爆破器材的管理力度,加强对“四员”的管理和培训工作。(六)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:要加强对歌舞厅、网吧、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审查验收,加大对“三合一”厂房的整治力度,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改活动,从根本上改善防火安全条件,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。(七)水上交通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:加大对车辆违章超载、船舶登记和检验的执法力度,解决渡口渡船、桥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。(八)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:要加强对建筑施工设施设备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,严防坠落事故的发生。凡是施工工地现场管理混乱、隐患严重的,要进行停工整顿。(九)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:在进一步规范全县6个液化气储罐站和60多个供应站经营行为的同时,加强对居民小区液化气管道改装的监管,确保管道改装严格达到相关标准要求。(十)特种设备的安全专项整治:监督检查锅炉、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,确保使用安全。(十一)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:加强对农用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检查,治理农用车无证驾驶、带病运行、违章载客等现象。(十二)中小学生上、放学途中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:巩固前阶段整治成果,进一步全面排查、整治全县中小学生上、放学途中运输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,坚决取缔“三小车”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上学,确保学生上学途中交通安全。三、工作要求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,具体组织工作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承担。各镇、各牵头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,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,在人力、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。(二)制定整治方案。各镇、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责,研究制定今年的专项整治方案。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机构、整治的重点领域、整治的具体目标、主要整治措施、整治的时间进度和奖罚措施等。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从现在开始,到年底结束。7月上旬,全县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情况检查、交流。10月中旬各专项治理牵头部门组织自查验收。11月中旬县安委会组织检查验收。12月份迎接省、市对我县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的检查验收。(三)强化部门协调配合。各牵头及配合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相互支持,密切配合,强化联合执法机制,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。县安委办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,沟通信息,通报情况,研究解决突出问题。(四)健全长效机制。在专项整治中要做到专项整治与安全投入、专项整治与隐患整改、专项整治与安全评估、专项整治与重点防范四个相结合。要加强全员安全培训,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。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,逐步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。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和做法,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,推进安全生产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、经常化、制度化转变。 各镇、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,切实解决我县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,确保实现2008年全县安全生产总体目标。
关键词:政府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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